Q8.開立診斷書步驟及重複申請診斷書?

一、當次就診申請流程:

1.請於醫師診察時,向醫師或護理師說明用途後,再由醫師開立診斷書,可於就醫時一併開立。
2.當次未開立診斷書,離院後可至急診掛號處掛號,由當班主治醫師開立。

攜帶證件:
  1. 本人申請:身分證正本。
  2. 委託他人申請:病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、具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。
  3. 未成年人:
      (A)法定代理人申請: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關係證明文件。
      (B)非法定代理人申請:未成年人父母親的身分證正本、委託書、戶口名簿及申請人的身分份證正本。

3.若當次就醫為急診次專科: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兒科、精神科、婦產科,請回門診開立。

 

二、重複申請流程:

申請時間為:週一至週五 上班時間【09:00~17:30】 於門診大樓一樓診斷書用印處(11號櫃檯)。